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精神,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和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重心,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使每一个车辆驾驶人、中小学生、运输业业主、外来务工人员、公路沿线居民和交通参与者都受到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在全市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夯实基础、为“平安宁波”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余红艺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徐华江副秘书长以及市委宣传部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教育局、交通局、广电局、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汤长源任主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定期开展考核、评比和验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成效。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要针对当前乡镇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充分发挥基层乡镇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结合各地农村交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国省道、公路主干线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沿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或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挂图(标语)。农村广播站要开设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节目定期宣传,有条件的行政村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合交通民警深入到责任道路辖区农村,向村民宣讲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寓教于乐,积极开展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艺)活动,利用赶集、庙会等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巡回展览,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群众。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工作,有条件的社区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根据城镇交通和社区居民出行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标语),并在各大型社区举办各类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巡回展览。公安交警要定期深入市区居民比较集中的地方,结合社区群众文体(艺)活动开展宣传,并在社区居委会的支持配合下,积极向群众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方便群众学习。要继续在市区的主要路口增设一批固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