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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贯彻落实《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政府工作方方面面,事关全局,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个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政府所有领导干部的法定责任。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赵正永任组长,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方案和年度安排,统一指导、协调、督促、考评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法制办,承办日常工作。
  (二)全面开展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纲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是贯彻落实《纲要》的前提和基础。省、市、县各级政府都要把《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统一规划,分类组织,切实抓好。
  1.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今年3月,省上已经组织一次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主讲的学习《纲要》专题报告会,省级机关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听讲。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领导及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都要统一参加学习《纲要》专题讲座及研讨班,由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公务人员全员培训。全省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按照隶属关系由省级各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分别安排,做到全员培训,不留空白。
  3.社会、公民普及教育。面向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由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省司法厅、法制办、广电局及新闻单位统一进行,可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宣传《纲要》、学习《纲要》、贯彻落实《纲要》的社会氛围,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大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为确保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市、县各级政府及部门都要按照《纲要》要求,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专业人才、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使法制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与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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