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制机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本级政府和本部门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分解任务,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精心制订《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
贯彻落实《纲要》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当前和今后长期的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要求,参照兄弟省市做法,需要制定《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以统筹安排并统一指导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明确分工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将《纲要》提出的八个方面35项任务分解下达到省政府25个部门及单位,由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11个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分解任务,认真研究,确定重点,组织调研。这项工作从4月初开始,到8月底完成,由各牵头部门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调研报告,提出工作重点、步骤、措施及配套制度项目(专题调研任务分工安排意见见附件)。
(二)在各部门深入调研、提交报告的基础上,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起草《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草稿),报领导小组初审,形成《实施意见》(初稿)。(9月15日前完成)
(三)将初稿下发全省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分专题论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报领导小组审查。(10月15日前完成)
(四)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名义,在省主要新闻媒体和省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向全省公布《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全社会公民、法人及社会组织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并送省人大、省政协征求意见,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11月15日前完成)
(五)送审稿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12月底前完成)
(六)贯彻落实《纲要》的配套制度,由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各部门调研报告,起草《实施意见》(草稿)时一并提出专项计划,组织人员分项起草、调研、论证,成熟的项目,分批报领导小组审查后,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