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
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3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九日
陕西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的要求,提出以下全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工作方案:
一、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
国务院印发的《纲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纲领,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指明了方向。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从五个方面切实抓紧做好《纲要》的贯彻执行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做到工作有方案、年度有安排,确保《纲要》得到全面正确执行;
三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四要加强对贯彻执行《纲要》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