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
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的安排意见
(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现对2005年我省纠风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纠风工作主要任务
2005年我省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构建和谐社会自觉性和责任感,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制度建设,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进一步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一)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继续开展对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坚决纠正征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总结和推广征地补偿安置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制订地方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各项规定。要重点查办非法批准占地、征地案件,以及征地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而未能及时解决的案件。
(二)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
加快实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审批和备案制度,严格拆迁审批程序。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抓紧制订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完成地方性房屋拆迁法规、规章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大对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纠正企业违法排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