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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2004-2020年)的通知

  3、南部黄土丘陵区
  该区面积占全区的22%,多年平均降水量450毫米,水资源人均占有量382立方米,耕地亩均占有量83立方米。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条件脆弱,工业发展缓慢,城镇化水平低,人畜饮水困难,农村贫困人口多、分布面广,是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地区之一。主攻方向是:
  以大流域为骨干,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以修建高标准梯田和沟坝地等基本农田为突破口。在改造配套库、井灌区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积极兴建库、坝、塘、窖等小型雨水积蓄设施,发展集雨节灌,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地膜覆盖、秸秆还田、少耕免耕等节水增产技术。积极稳妥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大六盘生态圈,大力发展草畜、马铃薯等后续扶贫支柱产业,实现以种粮为主向草畜产业为主的转变。
  工业节水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依托优势农产品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发展耗水少、无污染的绿色食品、饲草料和畜产品加工业。严格限制并关停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将企业用水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行业用水标准之内。
  城镇生活节水结合县城供水扩建工程和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供水能力和自来水普及率,推广普及节水器具,有效节约用水。在人畜饮水困难的农村,重点发展水窖,集蓄雨水,保障人畜饮水的安全。
  四、重点建设任务
  (一)管理体系建设
  1、综合决策体系建设。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密切合作的协调机制。把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纳入自治区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定期召开节水型社会建设联席会议,审议建设计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高综合决策水平。
  2、法制体系建设。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用水定额、水价管理、农业用水水权交易、城市污水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策,为依法用水、治水和节水提供法律保障。
  3、管理体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各级水务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调配、发放取水许可证、征收水资源费、管理水量水质。逐步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加强水务管理机构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水务管理现代化、监测标准化、监理规范化、宣传普及化、信息网络化,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务精湛、廉洁务实的水管队伍。
  4、运行机制建设。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提高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度和透明度,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水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和公众参与的运作机制。组建各类用水者协会,逐步建立分水和用水的民主协商、水价听证会、信息公布等制度,使用水者有知情权和发言权。
  5、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以信息管理、水量调度和防洪为主要内容的水务信息网络,重点建设全区防汛指挥、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和调配、节水管理信息、水质监测和评价、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水利政务信息等系统,及时、准确、有效地提供信息服务。对区域水质变化趋势进行预测预报,建立早期预警制度,制定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理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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