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5年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5]4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十七日
广东省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一、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
省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省直各部门在省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审批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根据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在完成有关审批事项清理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审批管理。
二、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
(一)省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
1.做好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国家依据事项”和省政府原下放给广州、深圳市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
2.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检查和监督。根据《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3.加强对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
4.大力推动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将制度建设作为我省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以《
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为目标,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审批运行机制和审批监督机制。研究制订《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
(二)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