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二、加大规划调控力度,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科学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各地要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科学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年度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保持投资规模的适度增长,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的基本平衡,促进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抓紧制定安康居住工程实施规划。各地要根据《山东省安康居住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编制近3年的安康居住工程实施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尽快确定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的市、县,住房建设要以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为主,明确年度开工、竣工面积和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向社会公布,稳定市场预期。
  (三)改善和强化城市规划管理。要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居住用地布局,适当提高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增加高层住宅建设比例,从严控制低密度住宅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要在项目选址定点上予以保证,在规划审批上优先搞好服务。要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监管,对规划审查后满2年未开工的住房项目,要重新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许可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进行重新审查时,严禁擅自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各项控制指标。
  三、大力实施安康居住工程,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一)进一步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供应对象和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标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原则上应为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该市、县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要实行政府定价,把建设单位利润控制在3%以内,严格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使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中低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当前,各地要按照省下达的2005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抓紧做好项目协调,尽快落实项目用地、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和优惠政策,确保年内完成开工建设6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任务。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部分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政府核定的租金标准,向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困难居民定向出租,解决其住房困难。
  (二)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是为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住房保障制度。各地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廉租住房需求情况,建立保障对象档案,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抓紧测算出需要财政解决的廉租住房资金数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落实。2005年年底前,全省17个设区城市要全部建立起廉租住房制度。力争用3年时间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全部保障到位,实现应保尽保。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