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企业、园区、城市3个层次,开展试点与示范,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以资源消耗型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和工业生态学原理,以最终实现园区废物零排放为目标,规划设计新建工业园区,调整完善已建工业园区,整合园区各种要素,合理规划区内资源流和能源流,研究入园企业的产业链接关系,促进园区产业优化升级,开展ISO14000标准认证,培育循环经济型示范园区。在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园区的基础上,实现城市内、外物流的循环,建设循环经济型城市。省经贸委要会同省环保局、农业厅等部门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用3年时间在全省建设30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20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在全省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资源节约型社区、资源节约型城市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省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六)搞好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参与资源节约的自觉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组织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工作的决策能力;开展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开展资源节约的业务能力。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要根据社会需要设立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等相关专业。
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提倡节俭消费、适度消费、科学消费,自觉节约能源、水资源及各种资源,抵制过度包装,积极回收再生资源,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对浪费资源、破坏资源的行为,要公开曝光,使公众充分认识我省的资源形势和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每年的节能宣传周、水日等重要宣传活动。
五、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公众参与机制。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要进行量化考核,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省经贸委要会同省人事厅、统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山东省资源节约型社会标准》和《山东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考核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