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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

  1.节约为本,效率优先原则。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大幅度提高资源生产率、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
  2.依靠科技,优化结构原则。依靠技术进步,重视结构调整,建设资源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提高技术进步对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贡献率。
  3.最低消耗,适度消费原则。在生产过程,最大限度地降低单位产出的资源投入,用最少的资源消耗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在消费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倡导科学消费,推广资源节约型产品和服务,反对奢侈浪费。
  4.政府推动,公众参与原则。增强全社会的资源节约意识,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和推动下,发动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目标任务。
  1.到2006年,每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比2003年降低5%,由1.055吨标煤降到1.00吨标煤;万元GDP耗水降低15%,由176吨降到150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65%提高到68%;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5提高到0.57;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由141.3万元提高到150万元以上,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由20.4公顷降低到18公顷以下。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评价考核体系,培育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园区和城市,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显著增强。
  2.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降低10%,达到0.90吨标煤;万元GDP耗水降低17%,达到125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0;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达到180万元以上,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降低到15公顷以下。基本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起运转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资源开采、消耗类和加工类企业基本建成循环经济型和资源节约型企业,工业园区和中心城市建立起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3.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30%,达到0.63吨标煤;万元GDP耗水降低40%,达到75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0;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达到300万元以上,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降低到10公顷以下。建立起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起以循环经济为核心内容的国民经济体系,产业结构优化,增长方式集约,消费观念先进,消费方式科学,资源消耗持续降低,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资源节约型社会。
  三、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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