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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

  按照国家有关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建立我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责任机制,开展基础网络和重点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开展组建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和数据备份中心的前期调研工作。积极做好信息内容安全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加大信息内容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防范信息失泄密和网上犯罪行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贯彻落实和数字认证证书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完善我省密钥管理中心和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建设,在党委、政府办公业务中逐步开展数字认证证书的应用;在网上纳税应用数字认证证书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其他行业。积极扶持省内重点信息安全企业,支持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尽快形成产业规模。
  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启动全省“十一五”电子政务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等方面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编制本地、本部门“十一五”电子政务规划,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协调好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审议和论证评估机制,保证电子政务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项目管理。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设备采购、系统开发与集成,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实行统一招标。要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立项、招投标、工程监理、中期评估、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要通过开展政府网站评估工作,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引导电子政务建设健康发展。
  (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防止重复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以及业务系统的建设,要有效整合利用已有的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各部门在建和新建的业务系统和网络,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逐步规范和调整,以利于实现各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对于省内重大电子政务建设工程,提倡采用网络运营的外包模式。网络服务企业要发挥各自优势,提供优质基础服务和技术保障,积极配合和有序参与各地、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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