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抽验力度。增加医疗器械产品的抽验批次,并对全省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定期向社会发布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公告。
10.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管理。采取日常监督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监测打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严格广告审批程序,加强部门联动协查,建立网上监测系统,并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
1.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完善组织构架,充实组成人员,探索建立监督人员聘任和推选相结合的机制。
2.加强在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中的部门协调作用。完善全省各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3.深入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关注农村药品使用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强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的制度建设和体制建设。逐步建立农村药品监督管理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相关部门对农村药品的联动查处机制、社会药品协管员、药品信息员的考核奖惩机制,以加强对农村药品的有效监管。
5.完善农村药品经营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使农村药品经营朝着“合理、规范、统一、诚信”的方向发展,朝着实施GSP认证的要求发展,不断促进农村药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6.将农村“两网”建设与药品流通领域的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引导城市药品流通资源向农村配置,支持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药品批发企业参与农村药品配送,促进药品连锁经营在农村药品零售业的发展,促进农村药品流通结构的改变。
7.完善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监测评估体系。在2004年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估内容,调整考核指标,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对81个县(市)农村“两网”建设工作的评估,之后对11个设区市此项工作开展评估。
(三)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
1.巩固监督实施GMP认证工作成果。把《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与GMP跟踪检查结合起来,加强两级认证督查,防止药品生产企业在完成GMP认证后,出现管理松懈、质量下降、不执行规范等回潮现象。
2.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再评价工作。完善ADR(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扩大ADR监测网络;建立不良反应应急机制,对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进行科学、及时、准确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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