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要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打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要针对不正之风易发多发领域和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抓紧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规定,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为重点,加强内部监督;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有序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改革为统领,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消除制约纠风工作深入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性因素,推动不正之风深层次问题的解决。
(五)各级监察机关、纠风办要认真履行职责。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锐意创新,狠抓落实。要抓好各牵头部门以及自身的工作分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及考核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情都有部门、单位和专人负责,有完成任务的时间表,明确完不成任务应承担的责任。要注重在协调中加强监督、搞好服务,在监督、服务中加强协调,有效整合各种资源抓纠风。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用典型引路,分清轻重缓急,找准工作抓手,用重点推动全盘工作。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精心筹划,严密组织,每个阶段都要有检查的重点,每项检查都要抓住关键环节。要注重总结,善于发现、培养、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做法,并及时把好的做法和经验上升到工作制度层面,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县(市、区)要落实纠风工作机构,确保纠风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到实处。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确保今年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