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通过“农民工子女就学服务项目”的实施,使全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能与城市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本年度争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人学达到总数的60%左右。
9.通过“职业教育面向农村扩招项目”的实施,使全区的中等职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争取完成本年度教育部下达我区中等职业学校18.5万人的招生任务。
(三)主要措施。
1.认真准备并按计划召开“全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现场会”、“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会”、“全区‘扶贫关爱’项目工作现场会”、“全区农村学校减负项目工作现场会”、“城市帮扶农村中小学项目工作现场会”(与第9期支教工作经验交流会合开)、“全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经验交流会”等6个现场会,通过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推动项目工作全面开展。
2.开展督查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两基”攻坚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继续组织自治区有关厅局老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和高校有关人员对农村教育“312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对教育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
3.开展审计工作,确保教育经费足额到位。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评估验收进行事前审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90号)精神,积极协助审计部门做好本年度“普九”达标验收县的教育经费审计工作,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尤其是落实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资金和中小学公用经费。
4.加大农村教育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农村教育“312工程”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对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和“普九”攻坚的先进典型进行重点报道。
二、自治区发改委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加强对我区“两基”攻坚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研究提出社会发展其他领域与“两基”攻坚工作相衔接、协调促进的政策建议。
2.指导编制农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将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纳入社会发展事业和基础建设规划,努力增加投入,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规划。
3.对口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债和中央、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教育项目。参与“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等项目的检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