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西
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广西农村教育“312工程”
2005年自治区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5]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广西农村教育“312工程”2005年自治区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西农村教育“312工程”2005年自治区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自治区教育厅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普九”攻坚计划。
(1)认真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面实施,抓好项目工程质量。
(2)认真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建设学校模式一(教学光盘播放点)3700所、模式二(教学卫星收视点)2215所,模式三(计算机教室)403所,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
(3)抓好“扶贫关爱项目”实施工作。督促各地落实“两免一补”工作,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完善管理制度。
(4)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减负项目”。全面了解各县“普九”欠债情况,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偿还“普九”欠债计划、措施落实情况。
2.服务“三农”计划。
(1)配合自治区农业厅抓好“教育兴农金色项目”实施工作。办好农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充分利用乡镇农民技术学校资源,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力度。
(2)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实施工作。一是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指导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申请使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持资金,二是加强对新增农村劳动力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并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3)配合自治区科技厅抓好“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传播项目”的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农业先进实用技术项目培训计划。
(4)实施“县级示范职业学校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本年度重点建设10个左右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