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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 2005年6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
  第一部分 规划纲要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经济增长模式。发展循环经济,本市既面临土地、水、矿产、能源、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资源方面的制约,又拥有人才、智力、技术、信息、交通、资金、管理和劳动者素质等诸多方面优势。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以“国家首都、世界城市、历史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紧密结合,通过努力,争取使本市资源利用效率、环境生态状况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把北京建成产业优化、资源节约、环境舒适、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的现代国际城市。
  (一)总体思路。围绕提高综合效率为核心,依靠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建设政策法规保障和生态产业体系,抓好节约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倡导绿色消费,重点推进制定规划标准政策、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狠抓资源节约、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宣传力度等工作。
  (二)总体目标。预计到2010年,能源利用效率达到40%;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89吨标煤;优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万元GDP取水量不超过62立方米;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工业废弃物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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