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自治县、市)中心商圈要密切结合本地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选准市场定位,整合分散网点,形成有一定规模的商圈,影响和带动一定区域的需求升级。
商业特色街(专业市场)建设要突出特色,风格各异。城市要重点打造一批购物、餐饮、休闲等特色专业街。
在农村实施乡镇建超市、村社建商店的“双建”工程。重点发展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农家店”,提升“农家乐”档次,到2010年,力争建成1000个乡镇连锁超市,10000个村社便民店。在社区要按照300米半径的标准建设便利店、折扣店。推进“厨房工程”,发展早餐网点和中式快餐店。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换代,到2010年,主城核心区力争完成80家“农改超”、“农加超”,使之成为生鲜食品和蔬菜超市。
(十七)鼓励和引导多种经济成分投资商贸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是乡镇农贸市场,特别是中心镇商业设施和边贸市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设施;食品机械化加工、储藏、运输设备设施;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保持15%的年均增速。
七、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开放
(十八)推进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增强国有资本集中度,提高国有资本运行质量。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民营资本参与国有资本重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要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九)培育商贸流通大公司、大集团。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通过控股、参股、兼并、收购、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有效扩张。积极培育经营主业突出、管理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商贸流通大公司、大集团,使之成为我市商贸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企业集团2家,超50亿元的5家,超10亿元的20家。培育2家大集团力争进入全国商贸流通30强企业行列。
(二十)搞活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是流通企业的主体和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重点扶持有特色、有品牌、吸纳就业人员多的商贸流通企业。引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推进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举办“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年会”,搭建连锁加盟、产权交易、技术引进、业态创新、信息共享、信贷支持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平台,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