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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

  ——发挥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购物消费乐园、商贸信息中心三大商贸流通功能。到2010年,全市仓储面积达到650万平方米,货物运输量达到8亿吨,形成连接东西、辐射周边的现代物流基地;主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的50%以上,形成舒适、安全、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购物消费环境;搭建连接全国、沟通各行业、融合政商的电子信息平台,大型商贸企业信息化率达到80%以上,形成长江上游商贸信息枢纽,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流通现代化。
  ——重点完善四个层次商贸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和完善都市中央商务区、区县中心商圈、商业特色街(专业市场)和乡镇(社区)商业点四个层次商业服务网络,沟通城乡商贸流通。到2010年,初步形成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的基本框架,建设完善20个区县中心商圈,建成20条商业特色街,形成10个专业批发市场群,建设完善100个乡镇商业设施,建成60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
  ——扩大商贸流通规模。到200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50亿元,其中连锁经营销售额达到340亿元,商品销售总额达到2400亿元。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00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3%,其中连锁经营销售额达到600亿元,商品销售总额达到4000亿元以上,“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6%以上。
  (五)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新方向。积极鼓励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仓储式会员店、折扣店、网上商店等有店铺和无店铺等业态的发展。鼓励民营、外资等非公经济发展商贸,鼓励其参与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形成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鼓励组建大公司、大集团,形成主导流通市场的新格局。鼓励实行内外贸一体化,贸工农一体化。鼓励生产性加工企业的物流实行社会化服务。鼓励汽摩、建材、家具、机电、化医、服装等专业批发市场的培育发展。
  三、积极引导和扩大消费需求
  (六)促进新型消费成长。加强市场分析,引导企业不断拓展商品和服务范围,满足即期消费,激活潜在消费,创造未来消费。努力培育住房、汽车、通讯、旅游、健身等新的消费热点。积极发展信贷消费、租赁消费等新的消费方式。
  (七)巩固扩大传统消费。大力发展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商业网络。制定行业标准,鼓励发展住宿、洗理、洗染、维修、保健、家政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规范发展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领域,满足多层次、多样性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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