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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加快海南保险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四)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服务。大力发展补充医疗、养老保险,发展企业年金保险;积极发展适应未成年人和有特殊风险的从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大力引进和提供适合农村广大低收入、低保障人群的低费率、广覆盖的保险产品,为养老、医疗、就业和升学等提供保险保障;支持政府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五)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险业要围绕政府职能的转变,突出自身在防灾、防损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各类责任保险及关系公共安全的财产保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全生产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引导社会公众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四、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关心和支持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业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快发展。财政、税务部门要研究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等措施,支持保险业的发展;综合经济部门要将保险业纳入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分析保险业发展状况,协调解决保险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大打击保险领域犯罪的力度,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交警部门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工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工程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校方责任险、旅游责任险等,防范和转移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各级政府和农业、渔业等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开展各类涉农保险业务,把推动涉农保险作为为“三农”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提高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能力。保险监管部门要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为提高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能力创造良好的环境。一要发挥规划和指导的作用,指导保险行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措施;二要加快保险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保险业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动态监测和分析保险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三要督促保险机构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增强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四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弄虚作假、欺诈误导等行为,实现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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