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环境本底比较好,但近十几年由于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造成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退化。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19%,矿区被覆率不到20%。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污染存在严重隐患,危及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目前,全省尚未建成一个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中心)。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质量为重点,强化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目标任务: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二氧化硫、氨氮、汞、镉、铅等主要污染物得到较大幅度削减;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系统,新增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90万吨/天;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3520吨/天;完成14个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和2个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的建设,并投入营运;加强建筑施工的管理、城市道路的清扫、裸露地面的覆盖,使扬尘污染有较大幅度的减轻;全省森林覆盖率在53.6%基础上有所增加,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6.5%,退役矿山被覆率达到55%。
第二章 行动计划
一、水污染治理
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湘江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重点区域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步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使各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使部分江段重金属等毒性较重污染物超标的现象得到根本改变。
(一)重点区域水污染治理。
1、株洲清水塘地区水污染综合治理。清水塘水污染治理重点是株洲化工厂、株洲冶炼厂和智成化工。采取清洁生产改造、提高物料回收利用率和建设完善污水处理系统等措施,完成株冶锌烟气除汞工程、株化两套硫铁矿系统水洗净化改酸洗净化、智成化工合成氨系统技术改进、株洲硬质合金厂钽铌分厂废水治理等项目,到2006年实现主要污染物全面达标。
2、湘潭竹埠港地区水污染综合治理。根据该区域小型化工企业密集,化工废水类型多、成份复杂、动态变化大的现状,重点采取加强管理与强化治理措施,全面整治竹埠港地区的环境。关停4家、停业整顿2家、限期治理17家的措施必须尽快到位;湘潭电化集团在2006年底以前完成含锰废水处理二期工程,实现含锰废水达标排放。
3、水口山地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制定水口山地区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加强综合利用和污染源治理,重点完成水口山四厂废水循环系统建设、水口山六厂废水处理站改建等项目,削减水口山有色金属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主要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4、湘潭、株洲境内镉污染整治。湘潭、株洲市境内现有近37家排放镉污染的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小、治理设施不完善、管理落后,由于超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致使枯水期湘江湘潭段、长沙段镉超标。主要采取如下综合整治措施:(1)加强含镉废渣的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制度,从严审批废渣转移进入,对含镉废渣的转运、综合利用、最终去向实行全过程监管,禁止从本区域外输入危险废物进行加工利用。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水排放超标的企业,禁止采用废渣为原料进行生产。(2)停止审批排放含镉废水的项目。对现有镉排放超标的企业必须关闭一批,停产治理一批。停产治理的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后,方可投入生产。(3)加强现场监管,发现污染治理设施擅自停用、偷排等违法行为的,当地政府应坚决关停。
(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在2004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27.4万吨/天的基础上,到2007年新增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90万吨/天。重点完成株洲龙泉、凤凰、衡阳城西、邵阳、怀化、吉首、长沙长善垸、湘潭河东一期、娄底、岳阳云溪、张家界城区一期等11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三)工业废水治理。
以化工、轻工、冶金废水治理为重点,通过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末端治理等措施,重点完成常德纺织机械厂电镀废水治理、常德湘澧盐矿废水治理、湘钢干熄焦工程、湘钢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湘乡制革(皮革)工业园废水综合治理、衡阳钢管厂废水处理、邵阳紫阳绿色食品工业园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冷水江钢铁总厂废水综合治理、衡阳市电镀中心建设、吉首市化工厂搬迁治理、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污水中和处理装置改造等16个项目。
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以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以“西气东输”为契机,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为手段,有效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使城市大气优良天数:郴州、永州、益阳、张家界在340天以上,常德、衡阳、怀化、湘潭、长沙、岳阳在300天以上,邵阳、吉首、娄底、株洲在270天以上。
(一)扬尘污染控制。规范建筑施工和监控,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有效控制建筑施工造成的尘污染;控制裸露地面扬尘,采取绿化或其他措施消灭裸露地面;做好道路保洁工作,减少地面扬尘。通过这些措施,使郴州、永州、怀化三市PM10年日均值稳定保持二级标准,2005年张家界、常德、益阳PM10年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岳阳、娄底分别于2006年、2007年PM10年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改善燃料结构。抓住“西气东输”的有利时机,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提高城市燃气普及率,鼓励集中供热,取缔城区小型燃煤锅炉。长沙市要逐步完成城区各大医院锅炉改烧清洁燃料及4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改烧清洁燃料。
(三)火电厂脱硫。所有新建燃煤电厂必须配套建设脱硫设施。有计划地对现有大型燃煤火电厂进行脱硫改造,2007年以前完成湘潭电厂、株洲电厂的烟气脱硫工程。
(四)工业大气污染源治理。以冶金、建材、电力、化工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重点完成株洲电厂2×125MW机组除尘系统改造、张家界水泥厂搬迁、资氮造气吹风气回收改造等13个项目。
(五)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所有在湘销售的新车,必须是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尾气达标车型,没有列入尾气达标车型名录的,经销商不得销售,交警部门不予核发牌照。加强在用车管理,尾气不达标、超期服役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机动车使用清洁燃料的步伐,在公交车、出租车推广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燃料。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以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加快治理设施建设进度,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全面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理水平。继续加强工业固废的监管,提高综合利用率。
(一)医疗、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按照国家要求到2007年,各市州各建成一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长沙、衡阳市同时各建一个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或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合建),抓好省放射性废物库的扩容改造,使医疗、危险废物、废放射性源得到安全储存和有效处置。
(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在2004年城市生活垃圾5130吨/天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到2007年,新增城市生活垃圾3520吨/天无害化处理能力。重点完成益阳市、娄底市、邵东、郴州倒窝里、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等7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三)工业废渣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以采选、冶金、化工废渣为重点,以综合利用为基本途径,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落到实处,从源头控制工业废渣的二次开发污染。重点完成冷水江钢厂钢渣综合利用工程、锡矿山炼锑砷碱渣综合利用(1200吨/年)、岳阳可燃工业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理工程、长沙铬盐厂含铬废渣综合利用等4个项目。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环境整治
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环境整治以生态系统恢复、努力减少人为破坏为重点内容,巩固和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重点开展洞庭湖区100万亩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野生稻和莼菜原生环境保护、武陵源景区拆迁第三期工程、郴州东江湖环境保护与整治工程、南岳风景名胜旅游生态保护工程、浏阳市七宝山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24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