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期课程改革初中
起始年级各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5]38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
今年秋季本市初中起始年级将全面试行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期课程教材改革(以下简称二期课改)新课程方案和使用新教材。为了全面提高初中教师实施新课程的水平和能力,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期课程改革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4〕33号)精神,我委决定从今年暑假开始全面开展初中课程教材改革各学科教师的培训工作。现就有关教师培训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教师对新课程方案与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特点和要求有准确与清晰的理解;能在具体的教学行为中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能掌握及运用相应的教学策略、教学模式,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较好地完成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二、培训对象
凡2005年秋季在初中起始年级承担学科教学任务的本市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参加培训。
三、培训学科
初中起始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科学、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身、劳动技术和信息科技等11门学科。
四、培训要求
按照二期课改推进的整体部署,初中起始年级各学科教师从首轮上岗培训开始,继而在学期中参加后续培训。以后逐年进入滚动培训。
(一)时间安排:
暑假培训6个单元,寒假培训4个单元。每一学期中的后续培训12个单元。每一单元为半天时间,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
(二)内容安排:
一般包含通识培训、教学基本技能和学科专业素养3大部分。主要内容为:
1、《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及该方案的3个附件(具体为:《关于改进各学科学习训练的指导意见》、《关于改进各学科学习评价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课程与信息技术整合的指导意见》)。
2、学习领域指导纲要。
3、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科课程标准解读。
4、学科教材体系与编写意图。
5、《改进中学课堂教学的几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