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确保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建设投资。重点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项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采煤沉陷区治理、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千方百计做好争取国家国债建设项目支持工作。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切实加大对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薄弱领域的投入。
二是加快电力、交通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努力缓解电运紧张状况。电力方面,要确保古交电厂、霍州二电厂和河津电厂二期等省内用电项目以及神头二电厂二期、河曲电厂和大同二电厂二期等外送电项目建成投产,同时加快其他在建电力项目建设进度;抓紧落实运城电厂等相关电力项目的开工条件,全力争取国家核准。加快输变电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交通方面,要加快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进度;开工建设阳城至侯马、长治至临汾、忻州至河北阜平、太原至古交高速公路项目;全面完成我省县际及县乡公路改造任务;继续抓好村村通水泥(油)路建设。推进铁路石太客运专线工程、南同蒲复线改造工程以及地方铁路宁武—静乐项目化北屯至静乐段、墨镫—左权项目的续建工作;加快大同机场的建设和扫尾工作。
三是巩固对焦炭等行业的清理整顿成果。继续遏制部分行业盲目投资,特别是要巩固对焦炭行业的专项清理整顿成果,努力形成强有力的清理整顿外部环境,促进焦化行业内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
四是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力度,做好物资组织调度,千方百计确保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以药品、医疗、房地产、教育等领域为重点,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
三、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扎扎实实做好强农增粮富民工作
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尤其是粮食直补政策和农业税全部免征政策,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90亿公斤以上。继续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首都水资源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尽可能安排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省内电力、公路、铁路等基础工程项目建设。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