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山西省2005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晋政发[2005]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型企业:
2005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工作进度分别下达,请各有关单位按此部署工作。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战略,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十五”计划和经济结构调整“明显见效”目标要求,2005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
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
财政总收入增长1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其中出口增长1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实现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预期目标,全省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确保实现结构调整明显见效目标,全面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七大重点产业领域发展。认真制定和完善相关发展规划、具体政策、重点项目、推进措施和考核办法,落实领导责任制,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进一步明确三个层面的扶持政策。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努力健全税收、金融、土地、物价等方面的倾斜政策体系,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大企业大集团、重点经济园区和新型产业基地三个层面集聚,提高优势产业集中度。
三是抓好“1311”规划项目全面达产达效工作。全省各级要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1311”规划项目全面建成投产。
四是大力培育自主创新能力。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加快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中心环节,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关键性技术的突破、创新和推广应用,切实提高科技进步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