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
(豫政[2005]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我省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农村公路得到快速发展,布局日趋完善,通达深度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网初步形成。但总体上还不能满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快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充分发挥公路基础设施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民出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城乡人力、信息、资源交流,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城镇化进程,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原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以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国家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的机遇,采取措施,加大投资力度,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二、农村公路建设目标
到2006年,基本解决农村公路有路无桥、路宽桥窄、断头路等问题;到2007年,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全省大多数行政村通班车;到2010年,实现平原区多数自然村、山区一部分自然村通油路;90%的县道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乡道、村道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基本满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对公路基础设施的需要。
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水平,逐步建立县、乡、村道分级养护体制,做到路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标志标线齐全,绿化、桥涵等配套设施完善,公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措施
(一)制定发展规划,严格计划管理。
根据国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我省建设目标,在搞好全省农村公路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到2007年和“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规划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在各市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并报省政府审查批准。规划要坚持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于我省农业“两个基地”建设,坚持向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兼顾乡镇、村客运站点设施建设,与地方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依托主干线,干支衔接,联片成网,实现县道、乡道和村道协调发展,发挥农村公路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