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解决淮河海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规划方案的通知[失效]

  1.资金分配。鉴于污染的区域和污染程度存在差异,各地财政投资能力以及受污染影响的村庄数量不同,依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县。
  2.省级资金补助原则。根据河道污染影响情况和沿河上下游的关系确定省级补助资金,上游市、县补助比例少一些,下游市、县多一些;根据地方财力情况确定省、市投资比例,市级财力相对较强的省补助比例少一些,市级财力相对较弱的省补助比例多一些;根据工程规模确定补助比例,水源工程投资大的省补助适当多一些,水源工程投资小的省补助适当少一些;根据受污染区村庄的多少确定投资比例,村庄多的地方省补助比例高一些,村庄少的地方省补助比例低一些。按照上述原则,省、市的投资比例分别为:郑州、新乡、安阳3:7;濮阳、鹤壁5:5;驻马店、商丘、开封6:4;周口7:3。
  根据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精神,省、市投资用于水源工程建设,主要是打井、机电设备配套或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建设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入户管网费用由群众负担。
  3.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实行县级报账制,由县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工程招标和工程材料实行政府采购,报账提款,集中支付。省级财政、水利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会同有关市负责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效益。
  七、工程验收
  为确保污染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长期发挥效益,必须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省水利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成井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机井技术规范》(SL255—2000),水量满足需要。
  2.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二级及二级以上水质要求。水源选择和处理条件受限制的地区,可放宽到三级。
  3.方便程度:供水到户或人工取水的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人工取水的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
  4.保证率(包括水质、水量和方便程度):二十年一遇干旱年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十年一遇干旱年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5.验收资料:工程设计、批复、资金拨付文件、竣工决算、竣工报告、工作总结、水质化验报告、工程管护制度、市、县初验报告、当地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请验报告。
  6.验收方式:验收采用“听、看、查”的方式进行。由市、县逐村验收并向省报请验报告,由省进行抽查验收。
  7.验收安排;验收组由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由省水利厅牵头,各部门派人组成验收小组,分组进行抽查验收。验收时间根据工程进展分阶段安排。
  工程完工后,由有关市、县按照有关规定准备竣工验收材料,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水利厅等有关单位,由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八、工程运行管理
  为管好用好农村饮水工程,有关市、县水利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豫水农[2004]8号)的要求,加强工程运营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护制度,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责任,合理核定水价,实行按方计量,全成本收费,同时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供水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1

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计划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