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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市级机构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管理办公室接受当地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向当地银行业监管机构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五、机构人员编制
  管理办公室由省联社负责管理,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由省联社统一聘任。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辖区县级联社的数量、业务量等情况确定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辖区县级联社数量在5家以下的设区市,人员控制在6人以内,领导职数为主任1人、副主任1人;辖区县级联社数量在6—10家的设区市,人员控制在9人以内,领导职数为主任1人、副主任1人;辖区县级联社数量在11家以上和业务规模较大的设区市,人员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15人,领导职数为主任1人、副主任2人。
  六、机构人员配备
  (一)人员条件
  1.拥护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踏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热爱农村信用社事业,胜任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4.普通工作人员需具备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工作人员不少于总编制的1/3)。
  5.主任、副主任人选需具备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现任正科级提任副主任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现任副处级任副主任或提任主任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现任正处级任主任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
  6.专职稽核人员不少于总编制的1/3。
  (二)人员来源。管理办公室人员配备,要坚持五湖四海的原则,由省联社从当地党政机关、农村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聘。
  (三)人员聘用程序。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人选,由当地党委、政府推荐,省联社组织考察,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程序确定,报省银监局备案同意后正式聘任;其他工作人员由管理办公室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初选,经省联社审查批准后聘用。

  附件:

省联社市级机构人员配备明细表



┌───┬────┬────┬────┐
│设区市│所辖县级│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   │ 联社数 │    │    │
├───┼────┼────┼────┤
│郑 州│  9  │  15 │ 1正2副│
├───┼────┼────┼────┤
│开 封│  6  │  8  │ 1正1副│
├───┼────┼────┼────┤
│洛 阳│  13 │  13 │ 1正2副│
├───┼────┼────┼────┤
│平顶山│  10 │  9  │ 1正1副│
├───┼────┼────┼────┤
│安 阳│  6  │  7  │ 1正1副│
├───┼────┼────┼────┤
│鹤 壁│  4  │  6  │ 1正1副│
├───┼────┼────┼────┤
│新 乡│  10 │  9  │ 1正1副│
├───┼────┼────┼────┤
│焦 作│  10 │  9  │ 1正1副│
├───┼────┼────┼────┤
│濮 阳│  6  │  7  │ 1正1副│
├───┼────┼────┼────┤
│许 昌│  6  │  7  │ 1正1副│
├───┼────┼────┼────┤
│漯 河│  6  │  7  │ 1正1副│
├───┼────┼────┼────┤
│三门峡│  6  │  7  │ 1正1副│
├───┼────┼────┼────┤
│南 阳│  13 │  13 │ 1正2副│
├───┼────┼────┼────┤
│商 丘│  9  │  9  │ 1正1副│
├───┼────┼────┼────┤
│信 阳│  11 │  11 │ 1正2副│
├───┼────┼────┼────┤
│周 口│  10 │  9  │ 1正1副│
├───┼────┼────┼────┤
│驻马店│  10 │  9  │ 1正1副│
├───┼────┼────┼────┤
│合 计│  145 │  155 │17正21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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