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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服务和创业。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行动计划”,对参加志愿服务的大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的,考试总分可加10分;报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使用国家助学贷款的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志愿到欠发达地区工作3年以上的,省财政支持减免助学贷款本息。志愿服务期间,学生的档案可由省人事行政部门下属中介机构免费代理。志愿服务期满一年后,如学生愿意留在当地工作,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每年有计划地从录用到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届优秀毕业生中选拔一部分到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时间两年左右。工作期间,实行跟踪管理。期满后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今后使用的重要依据。
  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作用。积极做好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派驻工作,大力帮助所驻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解决“三农”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派出单位要积极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各种便利条件。鼓励科技特派员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其合法权益要依法予以保护。
  开展欠发达地区巡回指导服务活动。根据欠发达地区对农业科技、职业技能培训和政策、市场信息的实际需求,采取专家咨询团、专题报告会、交流座谈会和现场指导等形式,组织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分期分批到欠发达地区开展巡回指导活动。引导和鼓励各类群众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动员和组织各类专家学者到欠发达地区开展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硕士、博士服务团”等活动。
  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的国外人才智力支持力度,重点在农业、化工、医药、机械等领域,通过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帮助培养高级技术人才等,不断增强当地产业的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当地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每年邀请一些国外高级专家来我省欠发达地区举办专题讲座,传授新知识、新技能。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一批欠发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赴国外培训。各级财政在引智专项经费资助上应给予倾斜。
  三、加强欠发达地区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
  加快发展欠发达地区的教育事业。加大欠发达地区教育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加快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和破旧校舍改造,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扫除青壮年文盲。对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学生实行义务教育费用减免政策,确保贫困适龄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加强欠发达地区的职业教育培训,在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未升入高中的回乡毕业生,推行“9+X”的农村教育模式,开展三个月到一年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为从源头上消除低素质劳动力和提高劳动力素质奠定基础。号召和鼓励省属高校积极支持欠发达地区的教育事业,通过向欠发达地区定向招生、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快欠发达地区急需人才的培养,其经费由财政和个人按比例分别负担,省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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