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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四、优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业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突出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价标准,按照人才分类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关键技术岗位竞聘制,让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担当重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向关键专业技术岗位和重要专业技术骨干倾斜的分配制度,认真落实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政策,建立和完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课题工资、协议工资、年薪制和奖励股权期权等各种适应不同门类、不同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的新的分配形式。
  积极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鼓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和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积极实施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吸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我省“五大百亿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骨干在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和加快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培养和选拔具有行政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重要决策咨询机构,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促进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的优化和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加快培育高层次人才的载体建设。加强科技和工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完善配套政策和设施,增强人才吸附能力。强化企业吸纳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争取成建制引进中科院或中央其他部属研究所。鼓励国家级重点科研院所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中介机构来浙江设立分院、分所、分支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走出去”,在境内外人才密集地区设立研发机构,利用外地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进一步改善科研条件和工作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加强图书馆、科技馆、电子信息馆等硬件设施和数据库建设,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各级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经济信息、科技信息、人才信息等,促进信息资源共享。要充分发挥科协、社科联、博士后联谊会和各类学会、协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学术、技术及其他形式的交流活动,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交流提高的机会和平台。鼓励、支持重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省科技攻关和科技产业化项目,以及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规划课题,并积极为他们的科研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对发展潜力大的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倾斜支持。对在我省欠发达地区、艰苦地区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当地政府和用人单位应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涌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先进事迹。坚持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倡导体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精神。建立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奖制度,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广泛开展浙江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加强人才立法,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聘用管理办法,维护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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