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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填报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数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填报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数据的通知
(沪卫办[2005]22号)


各有关医院:
  为及时、准确掌握本市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工作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病人就诊的正常秩序,现就今年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量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102所医院(具体名单见附表1)自2005年7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须填报高温日报。
  二、填报高温日报期间,各医院务必于每天上午11:00前按附表2的填写要求,将前一天的门急诊数据上报市卫生局(采用上海卫生信息专用网网上传送的方式上报,网址:http://211.144.103.8),遇双休日可于下周一分别上传该周五、六、日三天的数据。如遇不测因素,则可将数据传真至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传真:63211998)。
  三、各医院于7月1日首日上传数据时,务必将本医院对高温季节病人就诊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内容同时传送。填报高温日报期间,如遇到某个指标数据与上年相比出现异常,应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传报。
  四、各医院应高度重视高温季节门急诊量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准确、及时地做好数据的汇总和上传工作。
  附表:1.2005年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工作量填报机构名单
     2.2005年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工作量日报表(略)

                          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表1:

2005年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工作量填报机构名单

  一、三级综合医院(18所)
  市第一人民医院
  市第六人民医院
  华东医院
  中山医院
  华山医院
  瑞金医院
  仁济医院
  新华医院
  市第九人民医院
  龙华医院
  曙光医院
  岳阳医院
  同济医院
  市第十人民医院
  长海医院
  长征医院
  金山医院
  宝钢医院
  二、三级专科医院(5所)
  市肺科医院
  市传染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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