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填报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数据的通知
(沪卫办[2005]22号)
各有关医院:
为及时、准确掌握本市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工作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病人就诊的正常秩序,现就今年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量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102所医院(具体名单见附表1)自2005年7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须填报高温日报。
二、填报高温日报期间,各医院务必于每天上午11:00前按附表2的填写要求,将前一天的门急诊数据上报市卫生局(采用上海卫生信息专用网网上传送的方式上报,网址:http://211.144.103.8),遇双休日可于下周一分别上传该周五、六、日三天的数据。如遇不测因素,则可将数据传真至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传真:63211998)。
三、各医院于7月1日首日上传数据时,务必将本医院对高温季节病人就诊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内容同时传送。填报高温日报期间,如遇到某个指标数据与上年相比出现异常,应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传报。
四、各医院应高度重视高温季节门急诊量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准确、及时地做好数据的汇总和上传工作。
附表:1.2005年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工作量填报机构名单
2.2005年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工作量日报表(略)
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表1:
2005年高温季节医院门急诊工作量填报机构名单
一、三级综合医院(18所)
市第一人民医院
市第六人民医院
华东医院
中山医院
华山医院
瑞金医院
仁济医院
新华医院
市第九人民医院
龙华医院
曙光医院
岳阳医院
同济医院
市第十人民医院
长海医院
长征医院
金山医院
宝钢医院
二、三级专科医院(5所)
市肺科医院
市传染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