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05年投资环境建设年”要求,从建设服务型政府入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调查问卷、无记名投票、社会评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在全省开展企业、社会评议政府部门和行业活动,切实解决以权、以职、以业谋私的问题。不断创新评议方法和评议载体,完善评议制度,规范评议行为,年内省一级和全省半数以上的市、县要在新闻媒体上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积极探索评议工作的科学评价体系,注重评议效果,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通过评议政风行风,开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大力开展作风整顿,着力解决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加强部门的政风和行业的行风建设。
二、抓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部门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重点,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各专项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分别对所牵头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抓好相关工作,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努力实现预定的目标,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部门要把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案件要一查到底,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要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为重点,加强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