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工作。围绕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督促减免农业税和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监督检查,转移支付资金要优先保证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需要,对村级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要及时足额兑现到户,不得挪用、克扣或者打“白条”。进一步规范农业税费征管行为,做到程序规范、票证齐全、方便群众。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防止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保障农村税费改革顺利实施的纪律处分规定。
认真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农村水价和电价改革,逐步实行计量收费;解决农业生产资料乱涨价问题;继续治理对农民工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加强对现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的审核监督;坚决纠正各种伤农、坑农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克扣粮食直补资金、不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的行为,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和假劣农资坑农等行为。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加大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收费的清理整顿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电力、港口、燃油等垄断行业乱收费、乱加价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加强对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制止各类中介组织及有关部门对企业“乱评比、乱检查、乱培训”。
(九)认真开展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要对培训办班项目逐一进行清理,凡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停办或取消;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或违规收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十)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以及整顿统一着装工作。进一步规范上路执法行为,严禁越权上路检查、罚款,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收费罚款等问题;为防治疫情等特殊情况,需由检疫、卫生等部门上路检查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继续做好“绿色通道”源头治理工作,加强运输证的发放和管理;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坚决查处公路“三乱”问题。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行为,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村级组织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一律纳入“限额制”范围,严禁报刊摊派向基层干部和教师转移。制定统一着装审批程序、着装纪律及监督处罚规定,进一步规范统一着装行为,切实解决个别部门遗留的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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