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监察厅、海南省纠正行业
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5]4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监察厅、海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省监察厅 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00五年四月八日)
根据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2005年全省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第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提出我省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5年的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进一步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一)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继续对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办法,拓宽征地安置途径,制订我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分配的具体办法。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各项规定。要重点查办非法批准占地、征地案件,以及征地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未能及时解决的案件。
(二)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全面推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审批备案和听证制度,切实规范拆迁审批程序和拆迁管理行为。督促各市、县在2005年完成地方性房屋拆迁法规、规章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拆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尽快与环保部门联合下发2005年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的工作方案。重点查办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