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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⒊《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45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左边必须留有4厘米空白作装订用;
  ⒋二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放入一信封内);
  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⒍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荣誉证书及获奖项目证书等,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⒎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报《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⒏从事经济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⒐任期或近3年度考核材料一套;
  ⒑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⒒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2至3篇复印件一套(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并提供原件一套。不便装订的书和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装订;
  ⒓《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对象填写);
  ⒔《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直接申报对象填写);
  ⒕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报对象提供);
  ⒖为本企业作出较大贡献,企业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需分别注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盈利情况,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本行业(大类)前10位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报对象提供);
  ⒗企业在注册地所在市有较高知名度,在本地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报对象提供);
  ⒘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企业审计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损益表,工商营业执照及由注册地所在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直接申报对象提供)。
  (二)材料装订要求
  1、正常申报对象
  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5—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2、破格申报对象
  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5—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第二册:《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资历证明、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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