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查清我市地下管线现状,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改变道路建设中重复开挖、无序建设的局面,加强战备、提高抢险抗灾能力,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市政府决定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力争用二年左右的时间,查清本市中心城区的各类管线(包括架空管线和输电线),建立三维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加强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和规划管理,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管理和服务机制,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
二、范围和对象
地下管线普查范围为本市中心城区,具体包括绕城高速以内,同三高速和穿山疏港公路以北陆域,以及慈城镇、澥浦镇和骆驼街道范围,总面积约850平方公里。
地下管线普查对象为上水、下水、煤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管道、人防等地下管线和隐蔽工程。
三、组织领导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加强领导,便于协调,成立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负责全市850平方公里范围内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具体实施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和东部新城、科技园区的普查,统一建立三维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分别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海曙区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市科技园区和军分区抽调组成,统一集中办公。
镇海、北仑、鄞州区要同时成立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与之相适应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
各管线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班子,由专人负责做好本系统或本单位现状管线调绘、整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工作经费
普查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勘测经费、数据库建设及资料验收入库费用等)列入各级财政专项经费,其中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经费由市财政负责落实,镇海、北仑、鄞州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经费由各区财政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