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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走私行为。
  5.推进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政府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在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规划指导下建立标准化的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息发布及服务规范,形成法制化、制度化的信用管理体制;推动和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及合作,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市场化运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培养药品安全信用意识,逐步形成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支撑的药品安全诚信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四川,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出发,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健全监管制度,突出重点问题,狠抓薄弱环节,整合监管资源,下移监管重心,加大工作投入,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治理能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好政府的“抓手”作用,通过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提高整治水平。
  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考核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综合监管部门要通过综合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充分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揭露、曝光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名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扩大整治效果。
  (三)加大督查督办,确保整治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对照专项整治目标及时检查进展情况。对媒体曝光率较高、群众反映集中的地区和问题要重点督查督办,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发现问题,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管和现场监管,注重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纪检监察与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和及时曝光大案要案,狠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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