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2005年6至7月):组织开展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第三次(2005年9至10月):开展查假冒伪劣食品源头、端制假售假窝点的联合执法行动。由省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第四次(2005年11至12月):开展生猪屠宰市场的专项整治。由省商务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第五次(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的集中整治和检查食品流通环节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由省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今年要针对药品市场的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全面巩固和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以下简称“两网”)建设,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殊药品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监管,促进我省药品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
(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药监、公安部门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还要在“五·一”、国庆和年底等重要时段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制售假冒名优产品案件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
2.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打击非法回收、非法邮购药品、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等违法行为。药监、卫生、公安、工商、城管、电信、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重点打击并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非法回收药品“小广告”,打击向药贩出售药品和回收药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对违反规定的医疗、药品广告要依法认真查处并在公众媒体上予以曝光。
3.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各地要继续坚持实行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整治,支持和鼓励中药材市场探索先进流通模式及管理方式。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明令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的中西成药、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以及濒危动植物中药材。药监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成都荷花池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综合整治,加强中药材质量的抽查和监督,逐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4.开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品种为: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血糖仪及血糖试纸、软性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助听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块)、导尿管、中频电疗仪、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检查的重点为是否使用中文,注册证和相关标准是否一致,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