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积极推进乡镇配套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对乡镇人员编制实行省级总量管理,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按照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加快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乡镇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配套的约束机制。积极探索采取鼓励创业、再就业安置、货币补偿、身份置换、社会保障等办法,分流超编人员。加强县乡财源建设,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镇正常运转。
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26、继续搞好农村“路水电医学”建设。调整公路建设投资结构,继续搞好乡镇道路改造。在解决历史性缺水人口吃水困难的基础上,启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争取3年内全省80%以上的村庄用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加大投资力度,改造完善农村电网设施。加快县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继续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逐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新增扶贫资金要重点支持贫困乡村发展教育事业。搞好农村计划生育,鼓励晚婚晚育,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大力推广“一池三改”户用沼气等生态农业技术,加快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7、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户救济制度,把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济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组织实施好全省第二期重点扶持乡镇三年扶贫开发计划,切实用好扶贫贴息贷款,积极开展贫困农户小额贷款试点。
八、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28、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坚持把“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作为处理新形势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指导思想,作为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基本依据,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经济分配格局,更加主动地加强农业基础工作,积极建立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三农”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做到加强“三农”的决心不能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能减弱,推动“三农”的工作不能松懈。要制定规划,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