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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05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一)财政审计。
  1.预算执行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以依法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对自治区财政厅具体组织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批复,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征管,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的执行情况等,揭露和反映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预算的编审和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和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收支审批制度,建立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治区本级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以促进依法治税、规范征管行为为目标,结合对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资料的真实性、税收征收和税源管理情况的审计,重点审查自治区本级税收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情况、税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以及税务机关经费财务收支情况,揭露有无虚征收入或有税不征、越权违规减免缓税、混淆入库级次、清理欠税不力以及税源管理基础薄弱造成税收流失等问题。通过审计,促进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力度,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堵塞漏洞,强化税源监控,清缴欠税,维护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3)区直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20个区直一级预算单位和40个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二级、三级预算单位资金支出以及部门财政资金结存情况。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掌握预算内外资金来源、规模和管理情况,检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揭露和纠正预算执行中隐瞒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批复二级单位预算等问题。通过审计,促进各部门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和实行财政综合预算;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预算批复的及时性和完整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及合规性,促进部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财政决算审计。
  柳州市等3个市2004年财政决算审计。以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摸清总体情况,查处违规问题,规范预算管理。重点揭露部门在决算草案编制和汇总中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
  3.财务收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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