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作为一种矿业持续发展的二次矿产资源,应与原生矿产资源一样,采用科学的方法,调查摸清其分布的情况(包括尾矿资源的种类、储量、性质、组成,可回收的有用组份和矿物的品位和总量,尾矿资源的经济价值、可利用性,尾矿对环境的具体实际影响等),按其不同性质研究开发利用的技术方法、工艺流程和应采用的新设备,特别是对含多种有用组份的尾矿,要研究其综合回收新工艺,如选冶联合工艺、无废或少废生产工艺。如果条件和技术尚不成熟,切忌盲目开发。
在尾矿综合回收利用之前,要做好尾矿综合回收利用设计方案,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要采用科技含量高的新设备,提高尾矿资源的回收率;要制定有尾矿资源回收过程中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和回收后的生态环境重建规划,不能因尾矿资源回收造成环境污染。
尾矿资源开发主体要委托具备资质的勘查、设计、环保、科研等专业部门,对南丹大厂矿区的尾矿进行资源储量勘查和技术经济与环境影响评价等。未经办理开发经营许可、技术经济与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实施开发。
四、坚持先简后繁、先易后难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和尾矿库(坝)的安全
经多年积存,南丹大厂矿区尾矿资源数量多,变化大,情况复杂,开发利用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尾矿的开发利用,应遵循先开发利用新排尾矿、后开发利用旧尾矿,先开发利用组份简单的尾矿、后开发利用组份复杂的尾矿的原则,采矿主体必须采选一条龙,严禁将未经重新选矿处理的尾矿出售他人加工。
对尾矿库尾矿的开发利用,必须具备成熟的技术条件,确保尾矿库(坝)的安全和安全生产。因此,开发尾矿除必须经矿业主管部门批准外,还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发勘探与设计,使尾矿库的开发利用工作步入科学、安全的生产轨道。
五、管理与保护并举。严防二次污染和地质灾害矿山尾矿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是尾矿综合利用与治理的基本原则。开发利用矿山尾矿资源有利于矿山经济环境,但目前在尾矿的开发利用中,仍然存在大量的二次尾矿。尾矿中的硫、砷和重金属铅、锌、汞、镉、放射性元素以及尾矿中夹杂的化学药剂、酸、碱、盐、氰化物等都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有关矿物元素氧化分解产生的有害气体和大风天气下的扬尘,也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因此,采矿主体要科学选址,采取各项有效的措施,减轻二次污染的危害,同时要对尾矿进行整体开发利用,实现尾矿减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