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督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组织特邀监察员、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开展暗访活动,促进纠风各项工作的落实。对纠风专项治理的检查要突出重点。纠正征收征用土地问题,要重点检查征地程序和执行审批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查处拖欠、截留、挪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等行为;纠正城镇房屋拆迁问题,要重点检查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强行拆迁行为,建立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督办督查;纠正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要重点检查基层政府、部门、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越权审批、引进破坏生态环境、危害群众健康的污染项目,查办各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企业保护伞”,对阻碍环保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企业违法排污的专项检查;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问题,要重点查处国有产权交易不规范、股份制改制不规范、侵吞国有资产、贪污腐败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行为;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重点建立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做好2003年底前拖欠余额的清欠,对尚未偿付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要逐项落实解决,防止新的拖欠,要开展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落实“三限”政策,高等学校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学校收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政府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平调、挤占、挪用、截留教育资金和学校收费收入等情况;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重点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重点检查执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和农民建房收费、农民进城务工收费、生猪屠宰收费、报刊摊派的情况,实行对重点市、县、乡镇进行监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重点检查“三乱”易发多发地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以及治超情况;治理整顿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要重点检查落实“三个取消、一个纠正”的情况。
加大纠风案件查处力度,以查促纠。要建立和完善纠风信访处理制度,规范受理群众的举报。要善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对因行业不正之风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问题,不管是单位和个人,都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要抓住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对典型问题和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追究领导的责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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