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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认真开展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工作。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含主管和挂靠管理的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2005年计划开办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办班项目中,属于以下几种现象的,一律予以停办或取消:一是依照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二是法律法规已修改但仍依照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设立的;三是属于自愿参加但借助党政机关的权力和威信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四是违反工商登记和价格审批有关规定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或违规收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用行政事业经费对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开展的培训办班项目,不纳入本次治理整顿之列。各地各部门要对培训办班项目逐一进行登记,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并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争取在一年内切断主管部门与培训办班的利益联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切实减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负担。
  (十)继续巩固其他纠风专项治理成果。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禁止涉及机动车辆的乱收费和乱设公路站点现象,严格公路站点设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从严控制新修公路的收费站、动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在完善和规范开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治理车辆超载超限行为。积极探索行政执法部门的综合执法途径,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收费罚款等问题。积极开展文明样板路和平安大道等创建活动,促进公路收费检查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治理公路“三乱”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党报党刊不得随意扩大征订范围,不得采取组织和行政手段强迫个人订阅,不得将党报党刊所办的子报子刊搭车发行。进一步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严禁报刊摊派向基层干部和教师转移。除免费赠送的报刊外,其他报刊一律通过邮政部门和报社自办发行渠道公开发行,由基层单位和群众自愿选择、自费订阅。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报刊发行和承揽广告业务提供各种便利,不得参与报刊经营活动。对变相摊派发行和已经取消的报刊改头换面继续发行等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
  巩固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成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着装的有关规定,严禁擅自批准统一着装,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使或暗示下属单位统一着装。严格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已收回制式服装及其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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