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蔬菜农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力争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降至12%以下。
2、加快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建设,逐步建立覆盖蔬菜产销全过程的农药残留检测网络。在大、中型蔬菜批发市场设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中心(室)。
3、新增产地环境检测评价面积700万亩,全省新增认定无公害生猪养殖规模500万头,新增认证无公害(含绿色食品)农产品数量达到300个。
4、加大生猪饲养过程的监管力度和屠宰前的“瘦肉精”检测力度,实现“瘦肉精”平均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全省县及县以上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85%以上,其中设区的市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
5、强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检查,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使用过期、失效执照)生产和销售无证食品的行为得到查处和取缔。
6、在大中专院校、县级中学食堂和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逐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7、强化工商营业执照检查,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使用过期、失效执照)得到查处和取缔。
8、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审查和发证工作。
9、制订修订食品和相关农业地方标准20项。
10、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察〔2004〕442号)的要求,全面开展粮食、肉、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的安全检测工作。检测的具体品种可根据本地实际做适当调整。
11、对全省食品质检机构的检测能力资质进行普查和确认,完成全省食品检测体系设置。
12、常德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果。长沙、株洲、张家界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其它市州今年年底以前全面启动;在大米、肉制品、儿童食品生产企业推广建立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档案,职能部门建立配套的质量监管信用档案。
13、各类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14、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15、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源头治理,把好农副产品质量关。一是搞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重点抓好全省50个农业环境定位监控点的建设,完善工业“三废”污染源和农业面污染源监控网络;制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加大农业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净化产地环境。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进一步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制度,启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农资连锁经营,提高优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力推广频振式杀虫灯新技术,大力推广使用安全高效农药、兽药等新产品,加快对高残毒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过程;普及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施药机具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三是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省重点抓好20个水稻、蔬菜、茶叶、柑橘、生猪、水产品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办1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四是稳步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在加强已认证认可的基地和产品管理的同时,稳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强对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的、有效的监管机制,保障和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五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省确定230个监测点,重点开展蔬菜农残和生猪“瘦肉精”的例行监测,在主要新闻媒体定期发布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监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