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关于加快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
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5]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
实施步伐有关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005年3月30日)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7号),从2005年春季学期起,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免费发放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以下简称“两免一补”)。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快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困难群体的亲切关怀。认真落实好这项政策,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县级政府要成立由教育、财政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地区“两免一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管理,抽调精干人员办理日常工作。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既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又要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两免一补”工作的顺利实施。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分配管理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筹集和管理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会同教育部门确定贫困家庭学生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配合教育部门确定免费教科书种类、版本。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收集涉及“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基础数据,组织确定资助对象,组织发放教科书;确定免费教科书种类、版本等。
三、“两免一补”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