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
关于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5]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商务厅、省农委、省财政厅、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意见
(省商务厅、省农委、省财政厅、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05年4月2日)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皖发〔2005〕3号)精神,加大支持“三农”的力度,提高我省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现就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紧紧抓住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促进农村的新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增收、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出口企业为依托,大力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从源头上抓好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力争在3—5年内使我省农产品出口有一个新的突破。
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发挥优势的原则。结合实施“861”行动计划,围绕我省主导优势农产品、依托优势企业建设出口基地。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我省主导农产品出口结构布局、国际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分门别类指导基地建设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三是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的原则。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产品出口新的增长点,把出口基地做大、做强。四是扶持带动的原则。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增加对农产品出口基地的扶持力度,发挥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当地农产品上规模、上水平,增加出口。五是严格质量标准的原则。农产品基地要实行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严把质量安全关。
二、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