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构建完善的科普工作制度体系要根据江苏国土资源科普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全省国土资源科普协作制度、国土资源科普考核制度、国土资源科普督导制度等,加强国土资源科普的部门和院校、科研单位的协作和社会联系,加强工作考核和奖励,推动科技成果的科普化和国土资源科普的社会化,进一步完善我省国土资源科普工作机制,保障江苏国土资源科普工作的健康有序、持续地开展。
4.2.3 建设科普工作人才队伍采取各种人才培养方式,加强江苏国土资源科普人才的培养和培训,重点培养和培训国土资源科普带头人和科普骨干。要通过多种途径的科普活动,大力培养国土资源科普人才。
4.2.4 建设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南京地质博物馆作为我国地质科学的发祥地之一,其历史地位和在江苏国土资源科普工作中的现实作用具有十分重要典型示范意义。到2010年,要以南京地质博物馆为主要基地,初步建立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4.2.5 开展国土资源经常性科普教育国土资源科普工作要坚持围绕江苏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展开,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在国土资源系统和社会上广泛实施。要创建一批有江苏特色的国土资源科普活动品牌,要利用省、市、县(市)国土资源网站开设科普栏,组织网络互动、视频播放等形式,大力促进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的新理论、新方法的普及应用。
4.2.6 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国内外考察交流与培训活动,进行国内区域性科普协作和国际性学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江苏国土资源科普工作水平。
5主要工作部署
5.1 主要依据和原则
5.1.1 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行动纲要(2004—2010)》。
5.1.2 主要原则面向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国土资源系统自身特点,依据工作计划,全面组织实施,坚持分级负责、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5.2 实施方案
5.2.1 创新国土资源科普工作方式①充分发挥南京地质博物馆“科普宣传、科技典藏、学术研究”的功能,进一步提升博物馆的科普宣传品位和吸引力,使之成为江苏国土资源科普工作的主阵地。继续抓好“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科普宣传周”、“青少年地学夏令营”、“青少年国土资源知识科普培训班”等经常性活动。利用江苏的地质遗迹、标准剖面、化石出露点、滩涂湿地、耕地保护、土地整理等特色或示范点,开展国土资源夏令营或科学考察和资源省情调查日等活动。将这些活动办出特色,真正成为提高社会公众和广大未成年人科技素养和资源意识的活动品牌。②利用江苏科普场馆协作网的优势,整合系统内外的科普设施资源,开展行之有效的国土资源科普教育活动。倡导并组织参加各地的广场咨询、科普进社区(企业)、联建科普陈列室、送科技下乡等活动。③建设国土资源科普教育基地、科普陈列室和科普画廊。贯彻国家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要求,利用“江苏省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与监测”部省合作项目的有利契机,有重点的与学校共建国土资源科普教育基地,争取用5年时间(2005年—2010年),全省建立10个国土资源科普教育基地;建立10个国土资源科普陈列室和建设一批国土资源科普画廊。④积极配合申建国家地质公园和地质陈列馆。如苏州西山国家地质公园,以及正在申报的花果山国家地质公园,拟申报的栖霞山国家地质公园、汤山国家地质公园、马陵山省级地质公园等,逐步使之成为国土资源科普的教育基地。⑤各省辖市局要确定一个科普工作联系县(市)和一批基层科普工作联系点,作为国土资源科普工作的支撑点和工作示范点。力争在5年时间内,每个省辖市局有1—2个县(市)局建设成为国土资源科普工作先进单位。⑥依托我省现有的科普创作人才,深入实际,组织编制一批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科普读物,使国土资源科普工作真正成为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为省国土资源事业服务。⑦要扩大国土资源科普的社会影响力。依托全省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和各地国土资源网站,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大力普及国土资源科技知识,大力弘扬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新经验、新方法等内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结合工作需要,经常性举办国土资源专题科普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