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江苏省海洋渔业局关于调整我省沿海定置作业渔船休渔时间的通知
江苏省海洋渔业局关于调整我省沿海定置作业渔船休渔时间的通知
(苏海管[2005]18号 2005年5月10日)
沿海各市、县渔业主管局,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海洋捕捞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沿海定置作业渔船休渔管理,根据《
渔业法
》和《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经科研部门对我省沿海历年渔业资源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并在广泛征求专家和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将今年我省沿海定置作业渔船休渔时间统一调整为6月16日至8月31日,时间暂定一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