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
从控制人口总量、改善人口质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等多方面着手,努力缓解人口密度大、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等制约,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建立健全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进行生态区划,明确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以三峡库区、城镇、次级河流为重点开展相关工作。实施“碧水行动”计划,广泛推行城市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处理,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加快重点工业污染源防治,全面推进次级河流综合治理、船舶流动污染源治理,努力缓解农村面源污染。实施“蓝天行动”计划,推进主城区污染企业“退城进园”、“退二进三”,进一步治理施工扬尘污染,推进清洁煤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加强火电厂等重点污染源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实施餐饮油烟及其他废气尘综合治理。实施“生态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建设,启动长防林二期工程,完成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整治工程和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矿山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着手实施石漠化地区生态保护工程,保护城市周边自然山体,防止过度开发。实施“宁静行动”计划,明确城市声环境功能分区,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音、交通噪音和各种施工噪音污染,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加强生态环保监管能力,赋予更严格的生态环保执法权,杜绝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行为。提升气象设施水平,完善气象服务。
资源保护利用。按照有限、有序、有偿的原则,完善资源政策,努力保护土地、矿产、水等资源并提高利用效率,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统筹土地开发利用,重点开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好的区域,适度有限开发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优化整合开发密度较高的核心城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耕地保护制度。科学进行用地数量的综合平衡和用地布局的综合平衡,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布局控制。引导集中建设农民新村,节约土地。科学确定用地标准,在节约用地的前提下优先保证10万人以上城市、重点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的建设用地。加大矿产资源综合勘探力度,摸清资源储量。加强资源开采管理,改进开采技术和工艺,实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保护水资源,开展水源地治理与保护,限制开发利用以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为主的水库库区和水源保护区。明晰自然资源产权,健全各种资源的有偿使用机制和补偿机制,探索矿权、水权和排污权交易制度。
人口相关工作。有效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完善少生快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动人口政策由处罚性措施向鼓励性措施改变,进一步降低人口出生率。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建立性别歧视的监督、惩罚机制,建立满足育龄群众生殖健康要求的服务体系,实行出生人口缺陷干预措施,不断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社会救济制度,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对下一代的抚育能力,确保劳动力素质的不断提高。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养老设施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养老模式,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
(六)落实科教兴渝人才强市方略,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
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力资源开发作为促进人的发展的主要措施。把教育、科技、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构建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技教育模式,完善人才开发机制,促进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使经济发展逐步转移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科技发展。转变研究和市场开发分离的僵化体制,建立政府、高校与企业合理分工、市场化导向的科技发展模式,逐步形成科技良性发展机制。把创造适宜的科技环境作为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主要手段,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事业性研究机构向企业性研究机构转制,鼓励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和联盟,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研发体制。按照“集成、共享、联合、开放、改造、提高”的原则,整合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等相关资源,建设科技研究开发平台;整合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资源、图书文献资源和科技网络等相关资源,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整合重庆高交会及技术交易常设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评估鉴定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相关资源,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确保政府对科技投入的增长,扶持支柱产业、先导产业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自主研发,支持重要资源的综合利用、节约、替代和再生技术的研发,支持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加强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引进不具备自主研发条件的高新技术成果,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发挥科技后发优势。增加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投入,提升社会科学发展水平。
教育发展。完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促进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的形成。明晰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功能和职责,实行分类管理、协调发展。完善教育投入体制,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全力投入,非义务教育阶段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逐年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向农村地区和边远山区倾斜,鼓励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捐资助学和集资办学。全面完成“两基”任务,2010年县城以上城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依托重点地区建设规模化的职业教育基地,在贫困地区农村探索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接轨模式,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灵活、层次多样,适应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优化发展高等教育,加快推动大学城建设,支持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发展高等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监管,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和教育手段。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真正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积极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人才发展。围绕人才使用、培养、吸引三个环节,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发展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逐步构建西部地区和长江上游的人才集聚高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引导企业加强人才工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和以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制、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标准,落实人才政策,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积极性。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高度重视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教育培训。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拓展海外人才引进渠道,提升重庆人才的国际化程度。建立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清除人才流动的各种体制障碍,促进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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