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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通知[失效]

  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总体定位于清洁能源和资源加工业基地、国际黄金旅游带、物流黄金水道、高效生态农业走廊、全国淡水战略储备库、绿色生态屏障。“十一五”期间,要增加外向通道,密切与周边省市的联系;争取打通万州—石柱—黔江纵向快速通道,着手构筑万州—涪陵—黔江交通环网,为促进该区域的快速崛起,带动渝东北和渝东南的发展创造条件;鼓励人口流动,依托河谷和地势较平坦的地带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渝东北三峡库区,要全力抓好三、四期库区移民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库区城镇、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强化库区水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治理,确保生态安全。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要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要因地制宜,瞄准清洁能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生物资源,结合民族文化,重点发展以生态体验和民族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业、以有色冶金为特色的资源加工业、以水电为特色的清洁能源工业、以中药材和绿色食品为特色的食品医药工业、以草饲牲畜为特色的畜牧业等,构建渝东南特色经济走廊和武陵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高地。
  把解决库区产业空虚问题作为战略攻坚。按照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有利于增加就业和人民群众收入、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立足资源优势,挖掘发展潜力,逐步构建起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有较强竞争力、适合库区特点的产业体系。特色农业要重点发展绿色林果、草食牲畜、中药材、无公害蔬菜等优势农产品;旅游业要突出“新三峡”,形成游船旅游、移民旅游、历史文化旅游、自然生态旅游、都市旅游、节事会展旅游以及观光农业、休闲渔业、采摘林业等旅游产品;工业要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现代中药及生物医药加工业、丝麻纺织加工业、能源和建材工业、天然气化工及机械制造业等特色产业。用好用活国家支持政策,做好项目的策划和前期工作,调动投资者积极性,加快启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尽快形成产业优势。
  “点—圈—线”型生产力布局。顺应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特征、地形地貌条件和生产力要素流动基本趋势,以城镇和交通骨架为依托,将全市生产力布局按照“点—圈—线”模式进行合理引导。以建成特大城市为“点”,作为长江上游“三中心、两枢纽、一基地”功能的核心载体,集中布局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都市型工业等,发挥其对信息、技术、金融、思想、文化以及有形商品等的集聚、创新、辐射的源头作用。以环绕“点”中心约1小时通勤距离边界为“圈”,形成环状基础设施体系和卫星城镇,布局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物流商贸、城郊旅游等城郊型产业基地,发挥经济支撑、产业配套、要素传递、物资集散、都市休闲等功能作用。以沿长江—乌江方向为“线”,形成叶脉状基础设施体系和串珠状城镇链,布局清洁能源、资源加工、生态农业、水运物流、观光旅游等生态型和资源型产业基地,发挥优势资源转化和战略资源支撑、长江中下游和华南地区大通道等功能作用。“圈”是“点”的直接辐射和递延拓展对象,是“点”的功能支撑环和功能扩散环;通过“点”和“圈”的逐步融合,最终形成大都市区;大都市区以“线”为载体,实现功能的远端传递,并带动“线”的协调发展;沿着“点—圈—线”脉络方向,实现对市外周边地区的辐射和集聚,提高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功能。
  完善城镇体系。顺应重庆的地形地貌条件,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集中紧凑型为城市发展主要模式,以基础设施为前提,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人口转移为重点,以先进文化为内涵,引导布局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点轴相连、互动并进的城市体系。把主城区建设成为集聚辐射功能强大的特大城市;把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以及黔江建设成为大城市或区域性中心城市,其中把万州建设成为重庆第二大城市;把其他25个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建设成为中、小城市;把有条件的建制镇培育成为中心镇,有条件的中心镇建成小城市;引导发展若干一般建制镇,形成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点轴相连、互动并进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围绕特大城市,在大约1小时通勤范围内,引导发展星罗棋布的卫星城、卫星镇,逐步构建以特大城市为核心的重庆大都市区;沿长江和乌江及沿该方向的主要交通干线,形成串珠状城市(镇)链;围绕万州第二大城市,结合周边地区的人口规模,引导形成区域性城镇群。
  (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解决“三农”问题
  将农村发展和城镇发展进行统筹规划与调控,从农村内部和外部多方面努力,系统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二元落差。
  着力推动两个“反哺”。我市已初步进入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新阶段。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三农”方面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级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总额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逐年提高,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农业税免征后的各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土地出让平均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少于70%。用好“绿箱”、“黄箱”两大政策,完善并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政府采取贴息、补助、税费优惠等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和服务,采取收支两条线、先征后返方式对金融机构县以下“三农”贷款增量部分的营业税按50%返还金融机构,鼓励引导信贷资金合理流向农村地区。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统筹考虑城市与周边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在有条件的城市郊区要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信邮电、污染治理、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格局,促进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以“三百”工程为抓手推动“三农”工作。继续坚持推动“三百”工程,促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扶持发展瘦肉型生猪、优质柑桔、中药材和优质粮油产业,鼓励发展榨菜、茶叶、笋竹、草食牲畜、蚕桑等特色产业,引导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走集约发展之路,探索建立农村利益保底,经营风险合理分担的农业产业化机制,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及相应的特色基地。推进“百个经济强镇工程”。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增强城镇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整合相关政策和资金,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向小集镇集中,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繁荣城镇二、三产业,增强城镇对农村的带动能力。抓住培训和组织两个关键环节,加快推进“百万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对农民工培训就业技能及城市生活规范,促进农民工向产业技术工人转变,促进农民向市民转变,强化政府组织和引导,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实现发展乡镇企业接纳一批,繁荣小城镇吸纳一批,进城务工消化一批,向市外输送一批等多途径、多形式的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
  建立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的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破除农民和农村人口有序合法流动的障碍。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对进城农民家庭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政策方面逐步实现一视同仁,加快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机制。将行之有效的支农政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政策机制。继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鼓励发展产权明晰、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缓解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完善“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合法转换为收益权的形式,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改革乡镇机构,减少机构设置和行政人员总量,引导乡镇机构更多更好地在促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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