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样板路、平安大道、文明执法示范路(站)和全省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等活动。继续在全省开展创建文明样板路、平安大道、文明执法示范路、木材检查站建设管理示范站等活动,并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建立全省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确保公路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运输企业和广大司机的切身利益。
(五)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源头预防和治理的途径和措施。各级交通、公安、纠风、林业、农业、建设等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公路“三乱”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通过深化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健全对公路“三乱”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全省各交警大队的交通违章罚款要在年内全部实行“罚缴分离”。实行“罚缴分离”后,要把上路执法人员的工资和经费足额按时拨付到位。交通部门要尽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路政、征费、运政、海事联合执法的办法。公安部门要对“协勤警”的管理出台具体办法。交通、公安部门要实行联合治超,从源头上预防公路“三乱”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各级政府负全责,交通、公安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林业、农业、建设、煤运、焦炭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变、力度不减;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与各级涉路部门负责人签订治理公路“三乱”责任书,并将责任人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便于群众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包干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依照
《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在站点设置上,要统筹规划,合理设置,依法审批,严格控制。对新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站要严格把关;对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审批和设置要从严控制;要制定对执法队伍的长期培训计划,加强上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执法工作纪律,严禁越权上路检查和重复收费罚款。交通部门要抓紧制定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配套的具体规定,规范路面执法行为。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执勤规范,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推进公安交通管理正规化建设。各上路执法部门务必做到执法、处罚有依据和不违规,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