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创模办
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5]0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创模办《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按照三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的要求,至2004年底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绿化覆盖率等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创模”70%、80%和35%的指标要求。为保证各类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确保设施功能充分发挥和“创模”验收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各设施主管部门和运行单位要按照国家及我市的设施维护运行管理相关规定,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证运行管理记录完整。为加强此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做好新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竣工资料整理移交,完成设施运行调试
各新建、扩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和各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在4月15日前完成环境保护验收的各项工作。
(一)由市市政局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和运行调试相关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按期投入正常运行。
1.按照“创模”验收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及时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并将设施设备移交运行单位。主要包括:(1)设施类资料交接;(2)机械设备、电气、仪表、自控资料交接及清单,备品备件及随机资料;(3)设备、设施及各种工艺管线竣工图纸的交接。
2.尽快完成设备调试,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按期投入使用调试。其中,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新建部分要于4月份完成调试达标排放,咸阳路污水处理厂5月份完成调试达标排放。
(1)工艺系统调试运行。工艺技术人员要检查整个系统的机械、电气设备、监控仪表,确认其运转正常,确认构筑物无渗漏、内部无施工残留物,检查阀门、曝气系统、管道等,调节沉淀池出水堰至水平,进行单机试车和清水联动试车后再进行曝气池菌种的培养。
水系统调试的重点是厌氧耗氧工艺(A/O)生物池的菌种培养,要采取相应技术工艺尽快实现设计要求,经化验监测微生物相成熟后,通水试运行。